2021年3月2日 星期二

[Andy's recap] Game 35 @ Pelicans

   
1. Jazz can’t keep the Pelicans out of the paint
2. Can’t count on the bailout whistle
3. Some Hack-an-Adams late in the game!

-

1. Jazz can’t keep the Pelicans out of the paint
無法抵禦鵜鶘的禁區攻勢

一開始,我 [Andy] 打算把鵜鶘不斷在禁區攪和、強行取分的過失算在爵士中鋒身上,鵜鶘整晚在籃下出手 44 次,你沒看錯就是 44 次,這數字實在太多了。

在重新檢視比賽片段後,我 [Andy] 修正一下,犯錯的人是爵士外圍的防守者而不是中鋒,如果一支球隊可以不斷地突破對手、清出路線又輕易往籃下移動,中鋒球員不可能每一次都照料好這種二對一或甚至籃底門戶大開的局面。

先聲明,Zion Williamson 的確很特別,如果用中鋒跟他對位,他可以利用速度取勝,如果擺外圍球員跟他對位,那他就會善用自己的體型優勢,所以防守他的關鍵在改變其移動方向,因為在高速移動中被迫減速轉向,將很有機會造成他的失誤。

像這球,Georges Niang 需要更努力做好對位,他讓 Williams 單刀直切禁區,一旦動能發起之後,要擋下來就太難了。


例如這樣,爵士提早在第一拍踩住路徑,Williamson 就必須改變方向,他選擇轉身,擋住他提速後第一拍的 Mike Conley 此刻就有機會斷掉他的運球。


再強調一次,Williamson 是很特別的球員,防守最忌諱就是讓這些特別球員找出他們取分的成功之道,同時還讓他們找到隊友的幫助。讓 Williamson 得到 26 分還行,但絕不能讓他砍下那麼多分數後,還讓他的隊友們也拿那麼多分而且命中率都相當高。

舉個例子,Joe Ingles 根本就不該去賭這一次斷球,就算他碰到球了也拿不到球權,其次,爵士防守重點完全就不在製造對方的失誤。然後隔壁的 Donovan Mitchell 也不該只跨出一小步和些微地重心就想影響對手的切入,他根本什麼忙都沒幫上。最後 Derrick Favors 也起跳的太早,這樣的防守對 Brandon Ingram 而言實在太輕鬆。


賽後 Mitchell 解釋:「我們很清楚他們的進攻,他們在禁區的強取豪奪是聯盟第一,我們有做好功課、畫上重點,也知道他們是怎麼做到的,但我們就是沒正確地執行好策略,很多細節我們反應的都太慢,就是站在那裡看著他們直接往內衝。」(註:你們他媽再發呆啊)


2. Can’t count on the bailout whistle
靠裁判不如靠自己

今晚,我 [Andy] 認為爵士有點太依賴哨音,結果害自己錯失了一勝。

Mtichell 今晚的投籃表現相當差勁,只要他理智線沒斷,我 [Andy] 都還能接受他打得不好,但這場比賽 Mitchell 有好幾次拖到最後一刻才強行出手,尤其是這球,Williamson 換防到他身上後,Mitchell 在切入時把左手賴在 Williamson 的右手臂下,Williamson 在最後一刻迅速地把手往上伸讓裁判看到,所以當下很難看出有任何的接觸或影響出手。


說實話,裁判很明白此刻鳴哨與否正意謂著對球員的偏袒,當球員慢慢拖到最後一刻才進行單打時然後強行朝對方球員突破並進行肢體碰撞,這很明顯就是來討犯規的,在這種狀況,裁判的鳴哨尺度會更嚴謹慎重,如果看起來就是球員想將一個難以得分的窘境代換成上罰球線這種最容易得分的情況,裁判當然會抱持懷疑的心態進行執法,他們絕對會細心檢視那些動作來確保自己不讓持球進攻球員給唬弄一番。

我 [Andy] 知道大家想說什麼,那 James Harden 呢?還有 Giannis Antetokounmpo,他們又要怎麼說?這些球員有他們既定的優勢在,也就是那些已經被認可且常見的萬用招牌,例如 Antetokounmpo 可以在人群之中靠體能跟身材硬是強扣籃框,而 Harden 後撤投籃也已經練就爐火純青,對其他大部分球員來說也許會讓吹判變得更嚴格,但對他們而言這卻是優勢,因為他們早已證明自己完全能夠把球放進籃框而不需要在最後一刻依賴裁判的幫助,他們沒有刻意矇騙裁判讓自己過關的嫌疑。

(註:相對而言,也由於少數幾位球員屢試不爽的強大招牌球技,要成功防守即需要下足更大的功夫,無論是更多人、更快協防、更緊密的身體接觸、更貼近的干擾等,這都會使裁判有更多的鳴哨空間。)

Conley 在末節最後想追平的三分出手更是一次例子,爵士很明顯搞砸了原初的戰術安排,最後居然想騙取一記外線罰球三次的投籃犯規,如果真的在正常投籃狀態下有實際的身體接觸,那吹判還有得討論,可這次完全是 Conley 自己往對方身上靠,兩人間的身體碰撞既不顯著,他的投籃動作也絲毫不流暢。


裁判說什麼也不會為這種東拼西湊又尷尬拙劣的糟糕畫面買帳,如果今天爵士跑了一次非常漂亮又奏效的戰術,在成功取得空檔之後遭受對方大動作的撲身干擾,然後持球者順勢稍微往前傾製造一次犯規,那裁判絕對會考慮吹他們口中的哨子;但若球員只是把球往上舉然後往對位者身上跳,裁判只會當你在乞求他們的協助。

很諷刺的是,雖然我 [Andy] 話這樣說,但這場比賽裁判確實有點偏坦鵜鶘,尤其最關鍵的一分差來自 Gobert 的補籃,吹進攻犯規的那位裁判站在三分線外,距離籃下大概有 45 呎遠,我 [Andy] 可以放聲地說:「根本就沒看到他那所謂的犯規」。

Gobert 在賽後也持同一看法:「我們距離這僅僅一分差的勝敗機會,就只短短隔了一次非常糟糕的吹判而已。全隊在最後咬牙把比數拚回來,很可惜,但我們也藉此學到一課,很多細節早在前頭就該做好,那也就不至於到最後才發生這種狀況。」

嗯,總之呢,有時候任一方都可能會得利於哨音,但請切勿依賴它。


3. Some Hack-an-Adams late in the game!
駭當戰術

既然都扯到哨音跟犯規的話題了,就順便來講一下 Quin Snyder 教練最後成功的駭當戰術吧,我 [Andy] 個人非常喜歡這佈局,從比賽最後剩 1:28 爵士落後五分開始看,Snyder 喊了一個刻意對碰到球的 Steven Adams 犯規的指令,後者今年罰球只有 45%。

由於規則的關係,比賽最後兩分鐘已不再允許對非持球者進行刻意犯規,否則在罰完球後仍會繼續保有進攻球權,可一旦球員進入持球戰術後就可以施行犯規了。

Adams 兩罰中一,但重點在凍結時間讓爵士追分可以更充裕。

爵士成功追上兩分後再次輪到鵜鶘進攻,Ingram 持球向前,爵士正等著 Snyder 的指示,到底要犯規還是不要犯規?不論如何,爵士都還沒做下決定,此時 Adams 跑出來準備進行掩護,隨即猶豫不決,也許是擔心爵士再度執行犯規戰術,結果鵜鶘有些混亂,最終迫不得已只能讓 Ingram 單打,球投丟之後爵士發起了快攻,Royce O’Neale 在右邊三分線外的空檔飆進一顆至關重要的球將比數追到只剩一分差。

這就是犯規戰術除了凍結時間以外的另一個優點:打亂對手的進攻策略使其內線長人無法肆意靠近掩護,Snyder 這步棋是非常高明的妙招,如果接下去那次 Mitchell 上籃有成功得手或者 Gobert 補籃沒有被吹進攻犯規,那這場比賽的勝負很可能將改由爵士拿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